关于做好奥运会期间反恐怖、维护稳定的通知
各工作站,监理、施工单位:
2008年奥运会即将在我国首都北京召开,为做好沪蓉西项目奥运会期间的反恐怖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,确保奥运会的顺利召开,现将有关事通知如下,请遵照执行。
1、各单位要成立反恐怖、维护稳定领导小组,其主要负责人为反恐怖、维护稳定的第一责任人,并将责任人联系方式于8月5日前报省指综治办。
2、认真做好重点部位的社会保卫工作,辖区内重要的隧道、桥梁,都要落实专人24小时守护,并将值班人员名单于8月5日前报指挥部综治办。
3、进一步加强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工作,需使用民用爆炸物品的单位要上报省指综治办和各地公安机关。加强民爆仓库的值班,严格按照规定做好民爆物品的运输、储存、使用。
4、认真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和群体事件隐患。各单位要认真进行一次排查,逐一落实专人进行调处、化解,确保奥运会期间不发生赴京、赴省上访事件。
5、认真做好农民工工资的发放工作,各单位要对辖区内各施
工队拖欠民工工资的问题进行认真清理,多方组织资金,确保农民工工资发放到位。
6、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把反恐怖活动和维护稳定工作放在首要位置,按照综合治理的要求,“管好自己的人,看好自己的门”,认真排查各类矛盾纠纷,努力把各种闹事苗头化解在萌芽阶段。
特此通知。
二○○八年八月二日







